广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
发布时间:2008年4月1日
一、申报要求:
1、研究内容符合该年度软科学研究专题支持的方向(参见每年发布的申报指南)
2、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软科学研究能力的大学、科研院所、咨询机构和企业等单位,有一支能胜任研究任务、学科机构和人员结构较为合理的研究队伍。
每年1月23日——3月25日(以省科技厅公布为准)
《广东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意见》(粤科计字[2000]40号)
《广东省科技项目跟踪管理(暂行)办法》(粤科计字[2000]39号)
1、申报书及所需填写的表格等材料;
2、营业证明及资格证明等。
推荐单位:中山市科技局
审批单位:广东省科技厅